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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愿和个人一起合作卖房

http://ks.leju.com/  2011年10月24日13:43  新闻晨报

  个人先以内部团购价定房,若卖出则可与开发商分享利润 业内表示该模式对消费者来说不确定因素太多,不如降价直接有效。

  房子卖不掉怎么办?现在居然有开发商愿意和个人一起“合作卖房”,听上去简直是“与虎谋皮”的买卖。开发商方面表示,这一模式也是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将在太仓的一个小项目上试点,如果成功,再用到未来上海启动的项目。但业内人士表示,这种销售模式对于购房者来说不确定的因素太多,还不如降价来得直接有效。

  个人怎么能和开发商一起卖房呢?项目策划人钱生辉昨日表示,和常规售楼不一样的是,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签协议“合作销售”,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后,以低于市场价的“内部团购价”定下一套房,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有销售这套房子的权利。“现在初步设想是半年。如果半年内,这个合作者推销掉了这套房,那么利润在交税后根据协议约定与开发商一起分享,如果半年内没有卖掉,那要么自己吃进房子,要么退出协议放弃卖房,但押金可就收不回来了。”

  某种程度上买房人就成了这个楼盘的“兼职销售员”,这种设想听上去匪夷所思。“这个兼职销售当然也得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钱生辉说,如果在限购城市的话,那么他就必须按照当地要求只能买一套。此外,售价不能超过楼盘本身的报备价。“假如这套房在主管部门报备的最高单价是2万/平方米,内部团购价1.8万,那么这个‘兼职销售员’最多只能赚2000元/平方米的差价,不能无限抬高。”

  [业内观点]

  给优惠还不如直接降价

  知名地产营销人士杨子江认为,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包销”,在当前楼市不好的情况下,能刺激一些购房者加入,帮助垫资分销部分房源,分摊了自己的销售压力。第二,对开发商而言,相当于进行了短期的融资行为。就算卖不掉,至少还能回收点押金。

  对于这种罕见的销售方法,业内人士认为,这个做法不是说一定不能做,但实际操作时要注意的方面很多,比如押金收多少就很有讲究。押金收得多,购房者不敢接,收得少,开发商又不答应。这个平衡点很难把握。

  “这条计划要成功,首先要吸引第一个客户,而进来的这个客户再去分销。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研究中心分析师黄河滔说,但是现在市场那么不好,开发商都卖不掉房子,客户自己怎么想办法卖掉?更何况,如果后来的客户对房子确实感兴趣的话,也许他就直接找开发商了,为什么要找你这个“二道贩子”?“所以还不如直接降价来得有效。 ”黄河滔说。

  购房者将承担巨大风险

  开发商此举意在解决目前的现金流问题,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却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购房者支付定金或者押金之后取得的无非就是在一定期限内房屋再转让的权利,但是合作卖房协议不可能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登记,不能排除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形出现,一旦个人与新的购房人签订了买卖协议,就有可能出现违约风险,再回过头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恐怕会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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