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 二次贷款相应松动

http://ks.leju.com/  2011年10月24日09:39  新华日报

  “十一”长假之后开始酝酿的南京公积金贷款新规出台。从10月24日起,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从20万提高至30万,“二次贷款”也相应有所松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并非救市,只是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职工提供必要支持。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上调至30万

  记者了解到,南京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上调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将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40万元/户,上调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这也是自2007年以来,南京第5次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2007年9月,南京顺应宏观调控要求,暂停家庭公积金“二次贷款”;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接连数次放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将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并取消“二次贷款”限制;至2009年10月,高档房和二次贷款额度减半;再至2010年2月,由于市场过于火爆,又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下调为20万元,同时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当前来看,自今年2月实施“限购令”后,南京楼市成交始终低迷,土地市场频吹冷风。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截至10月21日,南京商品住宅库存量已经高达46091套。再加上年底大量新房入市,“5万套”的库存高位已近在眼前。由于成交无力,今年1-9月份,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9.65%。目前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经下降到79%,9月份当月贷款额仅占归集额的35%。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称,新规出台也是为了保持资金平衡。

  “二次贷款”有限松绑

  南京公积金新规,对普通职工住房改善需求给予倾斜: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过,对于公积金三次贷款,南京市明确表示,不予办理。

  政策变相放松,八成网友支持新规

  经济学者、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党委书记沈勇教授认为,南京此举是否能推动房产再起高潮,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肯定有利于尤其是年轻的购房族。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已近年末,当下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均面临“财政难关”,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也可能就是一种变相的试探和政策放松。

  值得关注的是,南京新规出台后,网友的赞成声多过反对声。昨日下午展开相关调查,至18时许,81.1%的网友表示支持新规,58.85%的网友认为此举将缓解楼市贷款难问题。47.37%的网友认为此举是地方个案,但47.37%的网友却认为此举具有政策风向标的意味。

  省级机关“二次贷款”面临松动

  由于同城原因,省级机关公积金政策一直以来与南京市保持基本一致,此次南京新规出台后,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省里的相关政策也将适当调整。

  据介绍,目前,省级机关共有2000个单位、15万职工参与了公积金缴纳,当前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

  由于省级机关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此前一直保持为30万元,所以这次贷款额度方面不存在调整。较难操作的是“二次贷款”的问题。“南京规定原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才能二次贷款,省里如何操作还有待商议。”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此前省级机关公积金对144平方米以上住房贷款额度减半,该项规定会否调整也还要再研究。

  “总之,该保障的保障、该抑制的抑制,不做矫枉过正的事。”相关负责人称。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华日报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