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住宅小区内有公司 改商用缺乏法律规范

http://ks.house.sina.com.cn  2012年07月12日08:25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如今的许多住宅小区中,“日租房”、“家庭超市”甚至“家庭式美容院”等牌子随处可见。然而,记者走访郑州市多处“日租房”、“家庭超市”发现,这些场所既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也没有办理相关证件。

  近日,郑州市民赵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这几天总是不断有大量外来人员进出。而原因是小区内开了一家“家庭式小旅馆”。像这样的小旅馆每住一天的价格不过几十块钱,生意相当红火。

  赵先生:主要是便宜,一个人一天五六十块钱。这房子的家人不住这,买了以后就没住过,现在就开成小旅店了嘛。他们好像是登记身份证,不知道合不合法。我们就觉得老有外面人在这住,觉得不安全,挺不方便的。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郑州市不少小区内都开设有所谓的“日租房”、“家庭超市”、“家庭美容院”等,这些原本住宅用房改变为商业用房的现象非常普遍。它们在本质上属于营利性单位,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加之入住者流动性较强、甚至是社会闲散人员,安全隐患极大,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居民:觉得不安全,都是邻居,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无所谓,有个外人住在这,可不放心。家里都不让女的一个人在家住。

  郑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住宅用房的性质是不允许更改的。

  工作人员:住房在前期批地的时候已经决定了,不能变更。登记房子的性质,不能把住宅变成临街房什么的。这叫涉嫌改变规划用途。

  据了解,这些“日租房”、“家庭美容院”早已不是新型产物,虽然目前郑州市“日租房”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总体上已经拥有一定的规模,这足以说明市场对其的需求。不少经营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台政策,制定并规范好“住宅用房改商业用房”的各项要求,允许他们合法经营。河南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以“日租房”为代表的“住宅用房改商业用房”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是由于现有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对其归属进行界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李斌:开办“日租房”、“家庭餐馆”,至少要具备租赁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证明、食品卫生证明等。还要有有关部门准予开办相应资质。但是实际监管起来却非常难。(记者胡晓辉 河南台记者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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