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将采取四项措施

http://ks.house.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07:5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7日电 今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在解答网友关于保障房质量的问题时表示,针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住建部将采取四项措施进行监督。

  他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因为住房的质量不仅仅涉及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关系到整个政府的公信力。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问题始终是住建部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我们采取了这么几个措施:

  第一,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程序和建设行为。最近国务院及各部门发的有关文件里只要涉及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都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求对保障性住房 投入一定要保证,叫足额投入。同时要求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地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建立一种永久责任制度。大家知道,基本建设的过程当中,它的参建单位非常多,实际上工程项目都有这样的问题,既有建设单位,有施工单位, 有监理单位,还有勘察设计单位等等。国家规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的主体要负自己应有的责任,同时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这些 单位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既包括单位责任也包括个人的责任,而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要向社会广泛公开建设的内容,建成后要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立一块永久的标 识牌,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有参建主体都标在上面,不仅单位名称要刻在上面,人名也要刻在上面。如果你做好了,将来就是个光荣榜,做不好可 能是耻辱柱。这样,就把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建了起来。

  第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加大了督促检查的力度。我刚才实际上提到,今年春节一过,2月份国务院就专门组织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 质量的大检查,对全国部分省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也要求其它地方进行自查。其实,这几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有关的检查工作中,都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 为重要内容之一,包括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督查,包括这几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督查,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查。这几天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 保障性住房质量大检查,在全国进行检查,目前第一批有8个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大家在网上可能看到一些质量问题的报道,政府处理得比较及时。比如有些房子出现问题,还有检查过程中发现钢筋和材料不满足要求的,立马叫你整改,这样我们有问题,采取的措施比较积极。

  第四,我们不仅对参建责任单位有要求,实际上政府已经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纳入了我们对地方的考核问责机制里,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是要追究问责的。

  张学勤表示,通过这几方面的政策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质量应该是可控的,从这几年督查的情况来看,整体上质量可控。有些质量小通病,随时有问题随时整改。

  (作者: 王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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